《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该规范规定了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 15m 或单罐容积大于 2000m³ 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此外,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还应设置灭火器。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若乙酸钠储罐区属于石油化工企业范畴,则需遵循该标准。其中规定了储罐区的防火间距、消防设施配置、消防供水等要求,例如对不同类型储罐的消防冷却水量、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等都有详细规定。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如果乙酸钠储罐区采用泡沫灭火系统,需要符合该规范。对于水溶性可燃液体和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应为液上喷射系统等。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规范了储罐区防火堤的设计要求,包括防火堤的高度、有效容积、材质、结构等,以确保在储罐泄漏等情况下能有效防止液体外流扩散。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该规范规定了储罐区灭火器的配置要求,包括灭火器的类型、数量、布置位置等,以满足初期火灾扑救的需要。
《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应急准备与响应规范》(GB/T 30871):规定了储罐区域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准则,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救援措施等方面的要求,以提高应对泄漏等事故的能力。
《酸碱罐区设计规范》(T/CPCIF 0431-2025):如果乙酸钠储罐区属于非可燃液体的酸碱罐区,需遵循该规范。其中要求储存总容量大于或等于 1500m³ 的甲、乙、丙类液体罐组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7m。酸碱罐组应设防护堤,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一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大型酸碱储罐进出口管道靠近储罐根部位置和压力储罐的进出口管道上,应设置紧急切断阀。酸碱的装卸和储存处应设置紧急冲淋器及洗眼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