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 储罐(聚乙烯储罐)能否储存易燃易爆液体,需结合PE 材质特性、液体具体属性(如闪点、挥发性、化学相容性)及安全规范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核心结论及关键注意事项如下:
根据 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等规范,易燃易爆液体通常指闪点≤60℃ 的液体(如汽油、乙醇、甲醇、甲苯、丙酮等),这类液体易挥发形成可燃蒸气,遇火源(明火、静电、高温等)易引发燃烧或爆炸,储存时需严格控制风险。
仅针对低挥发性、闪点相对较高(接近 60℃)且与 PE 化学相容的易燃易爆液体(如部分低浓度乙醇溶液、某些矿物油类),且需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以下易燃易爆液体绝对不能用普通 PE 储罐储存:
- 高挥发性、低闪点液体:如汽油(闪点 - 43℃)、丙酮(闪点 - 20℃)等,这类液体挥发速度快,即使 PE 储罐密封,也易通过罐壁微小缝隙泄漏,形成可燃蒸气云,风险高; 
- 强氧化性液体:如乙醇(高浓度)、甲醇、乙酸乙酯等,虽闪点符合 “易燃易爆" 范畴,但部分会与 PE 发生缓慢溶胀,长期储存可能导致储罐渗漏; 
- 高温环境下的易燃易爆液体:PE 耐热性差,若液体储存温度超过 60℃,储罐易变形、开裂,直接引发泄漏事故。 
若需储存易燃易爆液体,建议优先选择以下更符合安全规范的容器:
- 钢质储罐:具备良好的抗静电性、耐腐蚀性(需根据液体选择衬里,如防腐钢衬 PE、钢衬四氟),适合储存高风险易燃易爆液体; 
- 玻璃钢储罐(FRP):耐化学性强、强度高,可定制抗静电版本,适合中等风险的易燃易爆液体; 
- 铝制储罐:轻量化、抗腐蚀,适合储存低挥发性、低风险的易燃易爆液体(如部分矿物油)。